为骗取老年群体对公司的信任股票加杠杆怎么买,许某燕等人采取了诸多包装手段:一是租赁、装修经营场所,统一员工着装,并虚假宣传“公司总部位于北京、全国连锁经营,产品合法合规”,伪装成正规经营的假象。二是频繁组织公司员工到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小区、公园、菜市场等场所,以免费分发鸡蛋、洗衣液等方式,配合虚假宣传,获取老年人关注并拉近关系。三是对有购买可能的老年人,组织公司员工帮助老人打扫卫生、照顾老伴、陪同聊天,甚至以认“干亲”等骗取老年人信任。四是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公司的“拍卖会”“交易会”,导演“拍卖”“交易”公司收藏品的骗局,虚假宣传“早投资早受益、多投资多受益”。
2018年10月8日,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立案后,商请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。2019年1月25日,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,依据涉案80余名人员的地位、作用、明知程度、参与时间及非法获利等情况,将人员分为4个层次,依法对其中17人提请批准逮捕。检察机关审查后,对公司领导层和中层人员共16人依法批准逮捕。同时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发现鲍某康未在案,依法追加逮捕该漏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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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
【导读】《山花烂漫时》热播,张桂梅是否应称“先生”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论。有弹幕称:先生是对男性的称谓,称女性为先生是对女性的不尊重。并应对照“先生大义”的说法,用“女士大义”评价她。事实上,关于“先生”是否适用于女性的争论,不仅现在有,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引发过困惑。向前追溯,民国之际称女性为“先生”的交际习惯是转折的关键,它一方面接续着传统中国话语中男女皆可称“先生”的理解,另一方面开启了近现代以来中西方话语的缠绕和博弈历程。
本文指出,在传统中国的语言实践中,“先生”概念最初的含义即“先出生”,引申有“首生”“父兄”“学士年长者”“老人教学者”之意,与性别无涉。在“先生”称谓的使用传统中,除“妓女”这一含义外,无论是老师、道士、医生、占卜先生、说书先生等,皆男女通用。到民国时期,政府曾规定“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,曰君”,意在革除以往“老爷”“小姐”等以阶级尊卑为区分的称谓。在日常交际中称女性为“先生”成为诉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风潮。
作者指出,“先生”概念从“男女皆可用”转变为“仅男性可用”,关键在于将“先生”定为英文“mister”的翻译,并以唤洋名为风尚的跨国语言交际的历史。由于对“先生”的传统用法与英文“mister”的含义有所出入,早先国人对“mister”的翻译并未取“先生”一词,而是音译。将二者直接对应起来的,是西方汉学家。随着中西方话语的权力对比在近代不断失衡,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互译的观念,逐渐取代了根植于传统的“男女皆可用”的“先生”概念。当下对“先生”是否合适称呼女性的争论,反映了近代以来西方语言“侵入”后,被改造与重构的中国称谓体系所潜藏的价值危机。
本文原载《妇女研究论丛》2024年第2期,原题为《女性何以不宜称“先生”?——性别视域下“先生”概念在近代中国的历史性变迁》,限于篇幅内容有所删减,仅代表作者观点,供读者参考。
女性何以不宜称“先生”?
——性别视域下“先生”概念
在近代中国的历史性变迁
“先生”作为现代中国称谓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,在日常社会交际中起到重要作用。颇为吊诡的是,对于这一使用频率如此高的概念,其确切内涵却存在巨大争议。一方面,大众将“先生”概念视作“男性”专有称谓,并认为此乃不言自明的“常识”;另一方面,在一些正式场合,“先生”成为部分杰出女性的称谓。由此常常引起社会上的轩然大波:男性天然可称“先生”,而女性只有杰出者才有资格称“先生”,这岂不是性别不平等的重要例证?
既有研究多从语言学角度进行探讨,但对于“女性称先生”的历史发展脉络却缺乏系统梳理和研究。有鉴于此,本文意欲从概念史和性别视域出发,梳理“先生”概念传统和近代中不同的发展路径及其演变的内在理路,辨析近代“先生”概念在跨语际实践中与英文“mister”之间的复杂关联。
▍“女子称先生者,古已有之”
在汉语称谓体系中,“先生”概念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数千年的悠久历史。“先生”概念在先秦时期就已产生“首生”“父兄”“学士年长者”“老人教学者”等核心含义。根据《汉语大词典》统计,到目前为止,“先生”概念的主要含义有:“1.始生子;2.称父兄;3.称年长有学问的人;4.称老师;5.称先祖;6.称致仕者;7.文人学者的通称;8.称道士;9.旧时称相面、卜卦、卖唱、行医、看风水等为职业的人;10.称妓女;11.旧时称担任文书或管理职事的人;12.妻称丈夫;13.一般人之间的通称;14.用以称地区或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男子。”
显然,随着时代递嬗,不同的衍生含义纷纷附着在“先生”概念谱系之中。与此同时,因社会使用频率的日益下降,部分含义逐步消解,最终消失在历史长河中。
若从性别的视角出发则可发现,“先生”概念最初的“首生”含义,主要指时间上的先后,而非性别层面的区隔。这也是民国之际部分女性知识分子倾向于将“先生”作为自己称谓的重要原因,“先生两字最好,就那字义上讲,就没有什么男女分别”。此外,除“父兄”“丈夫”之外,“先生”概念的其他含义往往也与性别无涉。
那么,在传统中国的语境中,是否存在女性称“先生”的案例?这些案例是否仅是个例?它们是否能够代表当时社会的普遍状态?要梳理并探讨上述问题,就不得不以“先生”概念下列含义为中心,系统梳理中国女性称“先生”的案例及其产生的历史情境。
(1) 老师
传统“先生”概念的主要含义之一为“老师”。称男性老师为“先生”的例子兹不赘述。而称女性老师为“先生”存在诸多史例。如《新唐书》记载宋若昭事迹:
穆宗以若昭尤通练,拜尚宫,嗣若莘所职。历宪、穆、敬三朝,皆呼先生,后妃与诸王、主率以师礼见。
宋若昭乃唐代宋廷芬之女,唐宪宗、穆宗、敬宗皆称之为“先生”。显然,女性是否可被称为“先生”,在此案例中与性别身份并无关联。
在明清时期的乡村还存在一些女塾师,人们往往以“女先生”称之。从此例可知,称女性教师为“先生”并非上层社会的个例,在乡土社会的人际交往实践中也是广泛存在的。人们往往使用“先生”“女先生”“姓氏+先生”称呼女性教师。
(2) 医生
“先生”在部分方言中是医生的称呼。宋人周守忠在《历代名医蒙求》中记录了一位被乡人称为“女先生”的女医生:
相妻方氏,明识人也,亦精幼科。……计所全活,岁不下千人,遂致道路啧啧,有“女先生胜男先生”之称。
这一则史料中称男医生为“男先生”,称女医生为“女先生”。它主要反映两个层面的问题:其一,“先生”作为医生称谓,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未考虑性别因素;其二,“性别+先生”的称谓模式男女皆可使用。
自宋至近代,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称呼女性医生为“女先生”“先生”的情况。
(3) 道士
以“先生”称道士,早在东晋之际就已存在。道教典籍称:“先生位重,不可妄称,鬼神不承奉,以天考考人。夫先生者,道士也。”而道士称“先生”者,同样无性别之分。
即使在近代社会,依然存在会道门组织中的女性称“先生”的案例。例如,在一贯道中,“未敬礼前,不算正式入道,直称其名。敬礼后,不论男女均称先生”。
(4) 算命先生、占卜先生
称呼以算命、占卜为业者为“先生”,源流甚久。女性占卜者称“先生”的案例也并不少。例如,《西游记》中描绘孙悟空占算的场景:“你看他手里不住的摇,口里不住的念道:‘周易文王、孔子圣人、桃花女先生、鬼谷子先生。’”其中的“桃花女先生”即指桃花女。
直至改革开放后,还存在以“女先生”指代女性算命、占卜者的情况。称占卜者为“先生”同样不存在性别区分。
(5) 女说书、女弹词
旧时对于评弹艺人,俗称“说书先生”,对于女说书、女弹词,亦称“先生”或“女先生”。《红楼梦》中有:“女先儿回说:‘倒有一段新书,是残唐五代的故事。’”其中的“女先儿”即是“女先生”。此类称谓在晚清之际更为普遍。
(6) 妓女
称妓女为“先生”的用法常见于晚清民国时期的文献。《字林沪报》在1893年有报道称:
至于歌妓则公然称之曰先生,而狎客之媚妓者,又不第以先生目之,而竟称之曰某翁。
直至民国之际,此风依然存续。据民国报人包天笑称:“堂子里他们决不以称女人先生为特异。因为他们的制度,也是称女人为先生的,又分出什么大先生、小先生、尖先生之类。”
上述“先生”概念的诸多含义,除“妓女”这一含义外,无论是老师、道士、医生、占卜先生、说书先生等,皆男女通用。那么,是否存在将“先生”视作男性专属物的例证?答案是肯定的。笔者耳目所及,有下列两例较为典型。
其一,南宋时期秦桧之妻王氏自称“冲真先生”,王佐驳之曰:“妾妇安得此称!”王佐因秦桧之妻的性别身份,对她是否有资格称“先生”表示强烈质疑。但关键问题是,王氏的“冲真先生”乃皇帝亲自颁赐的“道冠师号”。如前文所述,宋代政府还有赐予女道士“虚无自然先生”道号的记载。质而言之,性别并非政府赐予“××先生”称号最核心因素。王氏最终被剥夺“冲真先生”之号,南宋初年的高层政治斗争或许比性别身份更为关键。
其二,晚清之际,“湖上稚云”在《书说书女先生合传后》一文中称:“盖先之云者,长老之称也;生之云者,男子之谓也。”此处强调“先生”之“生”,乃男性之义,由此视“先生”概念为男性独有的称谓。不过,此文叙述的主体就是被称作“女先生”的女性说书人!
以上两例皆反映了一个核心问题:尽管部分士人强调女性不能称“先生”,但这恰恰又证实了古代社会存在女性称“先生”的具体实践。
综上可知,传统中国的语言实践中,“先生”概念并非男性独享的话语空间,它在性别层面具有广泛的包容性。特别是在老师、医生、道士、占卜者、说书人等职业中,无论男女,皆可使用“先生”之称。毋需否认,由于古代社会中老师、医生、道士等职业,男性从业比例高,在浩瀚无垠的古代文献中,留存下大量男性称“先生”的案例,部分士人或由此产生“妾妇安得此称”的错觉,试图强行将“先生”和“男性”之间建立起关联。不过,这一认知并不符合历史实际,更未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并付诸具体的语言实践。进而言之,在古代中国,男女两性身处不同的公私空间,也相应存在不同的社会规范和话语场域,女性称“先生”或许在部分职业领域或私人空间广泛使用,不过一旦进入公共话语空间,它在某种程度上给“约定俗成”的语言惯习带来冲击与威胁,这或许正是女性称“先生”引起部分士人不满的原因之一。
▍民国之际女性称“先生”的进一步发展
在民国建立之前,女性称“先生”存在一定的职业局限。而男性可使用“先生”作为日常交际过程中的一般尊称,这种使用方法一般较少覆盖到女性群体。1912年之后这一情况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,“先生”作为对女性的一般尊称逐渐走入国人的日常交际之中。
推动这一变化的关键性制度文件是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《临时大总统令内政部通知各官署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文》。在该法令中,孙中山要求革除前清官厅中的“大人”“老爷”等称谓,以“先生”和“君”两种称谓取而代之:
查前清官厅,视官等之高下,有大人、老爷等名称,受之者增惭,施之者失体,义无取焉。光复以后,闻中央地方各官厅,漫不加察,仍沿旧称,殊为共和政治之玷,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,咸以官职,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,曰君,不得再沿前清官厅恶称。
当国家政体从“君国”向“民国”跃进之际,称谓革命也被纳入新政权关注的重心。“老爷”“大人”等称谓因“盛行于官僚社会,显然分着尊卑的阶级”而被政府摒弃。“先生”和“君”两大称谓因其内在的相对平等性,被南京临时政府赋予了合法地位。袁世凯当政之际,曾短暂恢复清代官场称谓,禁止互称“先生”。在这一历史背景下,“先生”和“共和”深度绑定,社会上甚至有“共和先生”和“专制老爷”的戏称。这反映了民初国人在“先生”概念上赋予了政治平等的时代含义。
不过,南京临时政府的相关法令并未指明“先生”和“君”所使用的性别范围,而是将两者视作“民间普通称呼”。那么,“先生”作为通称可以涵盖女性还是仅仅指代男性群体呢?
1918年,刘哲庐观察到:“惟近日女界每多以先生相称者,此系共和告成一种普通之词,亦颇通用。”在这里,女性称“先生”的含义,已经不再仅局限于过去的教师、医生、道士、占卜者、说书人、妓女等,而变成可以指代包括全体女性和男性在内的社会通称。“先生”概念中所蕴含的性别平等,在民国初年的共和潮流中日益滋长,与共和体制背后的政治平等同频共振,政府在通过称谓革命改造国民的同时,也从性别层面不断拓宽“先生”概念的性别所指。
如果说辛亥革命之后“女界每多以先生相称”乃共和政体下政治平等之风激荡的新生事物,那么新文化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性别平等社会风潮,则进一步推动了女性称“先生”在社会中广泛传播。
人们将女性称“先生”赋予了男女平权和女性独立的时代含义:“在现代中国,抹煞丈夫的姓名,正足以表示她的独立性,再在她处女姓名之后,殿上一个先生的字样,于是乎她在社会上,便完全与男子平等了。”由此,不同性别在称谓层面的统一,被视作性别平等的关键标志。
不过,尽管民国时期政府高唱以“先生”取代“大人”“老爷”,但实际效用则并不理想。有鉴于此,1934年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一则通令,要求取缔腐化称谓:
嗣后有官职称其官职,无官职者,一律称先生,不准再用旧日老爷、太太、少爷、小姐腐化之称谓。
这则通令反映了南京国民政府高层对于社会称谓的认知。从“先生”概念变迁的角度而言,这则通令虽与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的政令一脉相承,但也具有其独特的关键意义。首先,这则通令不再提及“君”这一称谓,由此可见,在与“君”的较量中,“先生”占据上风,并成为政府指定的唯一合法称谓。其次,这则通令取缔“老爷、太太、少爷、小姐”而一律改为“先生”。“老爷”“少爷”乃男性称谓,“太太”“小姐”乃女性称谓,政府却不分性别一律改为“先生”。由此可知,政府首次官方确定了作为全体公民通称“先生”概念,并无性别之分。
此后,社会上使用不分男女皆称“先生”的情况愈发普遍。不过,在实际使用过程中,以“先生”称呼女性往往还存在一定限制。其限定性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:
第一,“先生”主要用来称呼未婚或无丈夫的女性。第二,主要称呼知识阶层或新式女性。
无须讳言,民国时期也广泛存在着反对女性称“先生”的舆论,其反对理由如下。
其一,女性本已存在“小姐”“太太”“夫人”等称谓,无须再增加新的称谓。
其二,妓女称“先生”,故而称女性为“先生”是不尊重。
其三,日常使用中存在不便,特别是亲子关系中。
其四,“先生”为男性之通称,不宜用于女性。
▍“先生”概念谱系危机及其性别含义
在前近代时期,“先生”概念谱系已经隐然存在“男女皆可用”和“仅男性可用”两种含义的矛盾,但前者完全占主导地位,称女性为“先生”在日常交际中广泛存在。在20世纪,情况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特别是在民国之际,部分国人已将“先生”概念视作男性“专利品”。那么将“先生”视作男性“专利品”的“母语者的语感”又是如何产生的呢?
系统梳理民国时期国人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,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之间的对译关系被反复强调。有人称:“密司忒Mr是先生的代名词。”还有研究者指出:“Mr一字,既为男性名词,那么‘先生’两字,也就是男性名词了。”也就是说,“mister”中包含的性别因素,也“必然性”地呈现在“先生”概念中。那么,为何“先生”的性别指向无法通过其自身的发展历史来解释,反而需要借用“mister”才能推演?显然,这一论断的基本逻辑起点在于,坚信“先生”和“mister”之间存在对译关系。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对译这一观念究竟是如何产生的?它又是如何进入国人的思想世界并成为人们“日用而不知”的常识的?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,就有必要系统梳理“mister”概念在跨语境旅行过程中对中国传统称谓体系的挑战与改造。
1911年出版的《不列颠百科全书》(The Encyclopedia Britannica)指出,“mister”源自“master”,“master”作为男性名字的常用前缀,最初限于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。在《巴恩哈特词源词典》(The Barnhart Dictionary of Etymology)中称“mister (Mr.)”为男性尊称。在《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》中,“mister”义项下有两条:“1.Mr的全写,书写时不常用;2.儿童常用,称呼不知姓名的男子。”在“Mr”义项下有两条:“1.用于男子的姓氏或姓名前;2.称呼要员。”综上可见,在英文语境中,“mister”作为男子之称,性别含义颇为明显。
英文“mister”在中国的跨语际“旅行”,与18世纪末19世纪初中英两国之间的政治、经济交往存在密切关联。1816年阿美士德使团访华之际,英文“mister”便通过音译方式开始出现在中文典籍中。在《英贡使等进表听戏筵宴瞻仰陛辞人数拟单》中,将“mister”“mesrs”翻译为“米斯”,苏楞额特别解释:“米斯是赞美之词。”裨治文(Elijah Coleman Bridgman)在《粤语中文文选》(A 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)中还提到“mister”的另一种音译——“美士”。除此之外,“mister”还有“未士打”“未氏”“未士”等音译。表1为19世纪初至20世纪初西方汉学家编纂的中英辞典和教科书中对“mister”的中译。
表1 19世纪初至20世纪初中英辞典和教科书中对“mister”的中译
表1中的13种中英辞典与教材在清末民初具有一定代表性。其中关于“mister”的中译共计15种,其使用频次如下:先生(13)、公(4)、相公(3)、老爷(2)、老师(1)、官(1)、师爷(1)、君(1)、大人(1)、事头(1)、司务(1)、头家(1)、老将(1)、家长(1)、美士(1)。从统计中可以看出,上列各辞典的作者无一例外皆将“先生”视作英文“mister”的中文译名之一,远远高于“相公”和“老爷”及其他译名。
正如前文所述,“先生”概念在传统中国的语境下男女皆可使用,而“mister”乃男性称谓,两种概念在性别指代层面存在无法忽视的割裂式差异。那么,为何西方汉学家“异口同声”地选择使用“先生”来翻译“mister”呢?是西方汉学家们不了解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之间的不一致性吗?
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1866年罗存德(Wilhelm Lobscheid)在《英华字典》(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)中将英文词汇“mistress”翻译为“女先生”;波乃耶(J.Dyer Ball)在其著作《粤语速成》(Cantonese Made Easy)中特别强调中文“先生”概念适用于所有性别。艾约瑟(Joseph Edkins)在《上海方言词汇集》(A Vocabulary of the Shanghai Dialect)中将“schoolmistress”翻译为“女先生”。以上种种表明,早期的西方汉学家并非没有关注到这批被赋予“先生”或“女先生”称谓的中国女性教师群体。
既然西方汉学家了解到中文“先生”概念并不存在性别层面的特指,为何普遍采用它来翻译“mister”呢?其原因在于,首先,“先生”概念在晚清之际开始逐步呈现出超越阶层的普适性特征。这一平民化趋势自然为民国时期“先生”作为全体公民通称奠定了基础。其次,与“相公”“公”相比,“先生”概念在中国社会的实践层面更具有广泛性。显然,在普适性和广泛性上,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具有异曲同工之妙。正因如此,狄考文(Calvin Wilson Mateer)强调“先生”是汉语所能提供的最接近于mister的语言。显然,在西方汉学家笔下,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因拥有相似的内涵而建立起了互译的关系。
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的互译关系,毕竟是来自西方汉学家在跨语际实践中的集体性建构。那么,它究竟是如何“植入”国人思想世界之中,并成为一种“不言自明”的常识呢?
据笔者所见,在19世纪60年代中期之前,国人较少将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互译。人们在使用“mister”及其音译时,往往将它视作对西方男性的称谓,而在使用“先生”时,则视作对教师、医生等职业人士的尊称。
质而言之,“先生”是否与“mister”互译,反映了中西方话语权力在中国语言体系场域的角逐和竞争。从西方语言的角度来说,它亟需在中国语言体系内找寻西方语言的中文对译,从而降低和减少中西交流中的沟通成本和语言障碍。“先生”被视作“汉语所能提供的最接近于mister的语言”而受到西方汉学家的青睐。从中国语言自身的发展脉络而言,“先生”并无与“mister”建立互译关系的必要,两者固有相通之处,但皆存在独特的内涵和外延,在性别层面的尖锐矛盾更是难以调和。与其深度捆绑,不如各行其是,采用音译方式翻译“mister”,可以避免两者建立互译关系后产生的后续纠纷。
从19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,情势逐步发生变化。处于“船坚炮利”威慑下的中国在东西方话语权力角逐中日益弱势。而这种权力关系的变迁也相应地反映在东西方语言之中。由此,汉学家建构起来的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互译观念堂而皇之进入国人编纂的字典和日常使用之中。1868年,邝其照在《字典集成》中已将“先生”作为“mister”的中文翻译之一。在各种辞典的引导下,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互译开始在部分国人的思想世界生根发芽。
与此同时,“mister”的音译词——包括“未士”“密四”“密司忒”“密司特”“密斯特”“密司脱”等——也逐步在上海、北京等地扩散,并逐步渗透至都市社会的日常语言实践中。“未士”作为“mister”的音译依然在清末存在影响力。到了民国之际,部分趋于时髦者甚至不再使用“先生”,而是改用“mister”的音译词作为对方的称谓。
当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互译这一观念被部分国人接受之后,英文“mister”的含义也逐步渗透到“先生”概念谱系之中,并形成一个新的义项——“对一般男性的通称”。这种渗透看似悄无声息,实则波涛暗涌:毕竟传统“先生”概念男女皆可使用,但“mister”仅男性使用,两个在性别层面截然对立的含义如何共处于一个概念谱系之下呢?
这种尖锐的矛盾冲突,可从新文化运动爆发前陈衡哲与胡适二人关于“先生”称谓的诗文往来中窥见一斑。陈衡哲在回复胡适的信中称其为“先生”,这不禁引起胡适的注意。关于“先生”称谓,胡适寄送一首打油诗给陈衡哲:
你若“先生”我,我也“先生”你;不如两免了,省得多少事。
而陈衡哲回复称:
所谓“先生”者,“密斯忒”云也。不称你“先生”,又称你什么?不过若照了,名从主人理,我亦不应该,勉强“先生”你。但我亦不该,就呼你大名。还请寄信人,下次寄信时,申明要何称。
对此,胡适答之曰:
先生好辩才,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。仔细想起来,呼牛呼马,阿猫阿狗,有何分别哉?我戏言,本不该。下次写信,请你不用再疑猜:随你称什么,我一一答应响如雷,决不再驳回。
胡适所理解的是传统意义上的“先生”含义,并无性别指涉,而存在被呼者为尊、呼者为卑的习惯。故而当陈衡哲以“先生”称呼自己时,胡适表示极力推辞。与此相对,陈衡哲使用的“先生”概念则截然相反,其本质是英文“mister”的中文翻译。正如陈衡哲所言,“所谓‘先生’者,‘密斯忒’云也”。“密斯忒”即“mister”的音译词,其本身即是指男性而言。从这一角度而言,胡适称陈衡哲为“先生(mister)”并不恰当。显然,胡、陈二人观点互相对立,但皆有所本,关键问题在于现代“先生”概念已经杂糅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性别含义,由此这番造成“驴头不对马嘴”的诗文对话,其背后折射出是近代以来强势入侵的“mister”与传统“先生”含义之间的激烈交锋。
胡、陈二人关于“先生”的诗文交锋,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国初年“先生”概念谱系内在传统含义与“mister”之间的缠斗正处于白热化阶段。不过,在东西方交流碰撞的近代中国,在不可译的语言之间究竟选择如何翻译,本质上是由强势语言决定的。
如果说,传统“先生”含义此时还具有与“mister”缠斗的资本,那么,新文化运动爆发及其彰显的激进反传统主义,成为压垮传统“先生”含义的最后一根稻草。当时,“先生”与“mister”互译观念得到更广泛的传播。例如,1924年由教育部审定出版的《新法英语教科书》中在英文“mister”词条下唯一的翻译为“先生”。“先生”概念源自中国传统,但其内涵竟然需要用“mister”的含义来推断!由此可以进一步看出,在现代“先生”概念谱系中,传统“先生”的含义沦落边缘,“mister”的含义日益强势并占据主导地位。
这一趋势在鲁迅1933年的一则书信中更展现得淋漓尽致。在此信中,鲁迅尖锐地指出:
其实,“先生”之称,现已失其本谊,不过是英语“密斯偷”之神韵译而已。
“密斯偷”即“mister”的音译词。在鲁迅的认知中,“先生”概念丢失了“本谊”,沦为“mister”的附属物。质而言之,“先生”和“mister”的权力关系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,在中文体系内,“mister”本需依附“先生”概念而存在,而如今“先生”反而成为“mister”的“神韵译”了!
诚然,鲁迅认为“先生”已成“mister”的“神韵译”这一说法不无夸张之处。传统“先生”概念固然遭遇到“mister”及其音译词的不断侵蚀,但并非完全处于劣势状态。一方面,国民政府赋予“先生”概念“民间普通称呼”的政治地位,从官方层面确定传统“先生”概念的合法性地位。另一方面,20世纪二三十年代,随着民族主义情绪的高涨,国人对帝国主义、殖民主义认知日益深入,社会逐渐开始出现对西方概念音译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批评。但在“先生”概念谱系内,“mister”日渐从边缘走向中心,传统的“先生”含义虽背靠政府赋予的合法性勉强与“mister”抗衡,但逐步走向式微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。
▍余论
综上可知,传统“先生”概念在历史衍变过程中呈现出“男女皆可用”和“仅男性可用”两种含义的矛盾。至少在明清之际,前一种含义在社会上居于主流地位。到了近代中国,由于概念的自身衍变趋势和西学东渐的时代大变局,以上两种含义的冲突日益加剧。一方面,西方“mister”的翻译和传播,给“先生”概念带来全新内涵,性别因素完整渗入“先生”概念谱系中;另一方面,国民政府在性别平等和政治平等的诉求之下,赋予“先生”概念“民间普通称呼”的政治地位,官方承认这一概念“男女皆可用”。由此,两种含义的“先生”概念产生竞逐,前者挟西方话语霸权而被社会广泛认知,后者因政府“钦定”而具有合法性,在两者之间白热化的角力中,前者占据一定的优势地位。
1949年,新中国“革掉了先生、夫人、太太、小姐的称谓”,论者将此视作“中国百姓的自由、解放、平等和主人公地位”建立的标志之一。新中国摒弃“先生”的关键原因就在于它内在的阶级意识。中国共产党人甚至将它视作“国民党的气味与旧社会的习惯”,强调在私人来往信件中取缔包括“先生”在内的一系列称谓,代之以职务或“同志”。随着“先生”概念的失势,“同志”这一具有政治平等性和无性别区隔的称谓开始占据社会主流。
由此,“先生”概念的含义大幅度萎缩。在官方表述中,这一概念主要用来指代党外人士、无党派人士或海外华侨等。此风气实则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存在。从这一点可以看出,“先生”概念谱系中“男女皆可用”这一含义在这一时期还在延续,不过指代对象被大幅度压缩至党外人士、无党派人士或海外华侨这一群体,不再成为社会的通称。
与此同时,晚清时期由西方汉学家建构起来的“miser”与“先生”的互译联系,在1949年之后虽在我国内地一度消亡,但在我国港澳台地区依旧盛行。20世纪80年代,作为“mister”对译的“先生”概念再次从我国港澳台地区回流。受时代惯习影响,国人一开始主要使用这一“洋味”语言来称呼我国港澳台同胞和西方游客。随后,“先生”概念指涉范围日益膨胀,逐步瓦解“同志”“师傅”在男性称谓上的统摄地位,“成了对男性公民的第一位的称呼语了”。“先生”席卷中国并隐然成为社会主流和共识,既是改革开放后多元化社会对新称谓的诉求,也“是新政治的春风催发的一粒词汇的芽粒”。需要指出的是,仅男性可用的“先生”称谓,本质是英文“mister”的翻译,西方语言的话语权力与“先生”称谓的风行并非毫无关联。
除此之外,“先生”还有两重含义也在不断发展与传播。其一,用“先生”称党外人士、无党派人士等;其二,用“先生”称年长而有威望者。目前以上两种用法皆不强调性别因素,两重含义仅居于支流地位。
从历史的角度而言,当代社会关于“先生”的争议与讨论,凸显的是自清末以来“先生”概念在演变过程中一直潜藏的价值危机。传统“先生”概念谱系中,“男女皆可用”占据主导地位。但在近现代社会,“男女皆可用”的含义逐步边缘化,“mister”及其背后的性别因素在不知不觉间从“寄生”转为“主宰”,一跃而成“先生”概念谱系中最核心的含义。
如今广泛使用的“先生”,早已与前近代时期的“先生”无甚关联,两者虽使用同一个“皮囊”股票加杠杆怎么买,却拥有着截然不同的实质与内核。从这一点而言,女性之所以不宜称“先生”,其根源在于近代以来西方语言“侵入”后对中国称谓体系的改造与重构。如今,被晚清西方汉学家建构起来的观念,早已根深蒂固地渗透到国人的思想世界之中,“先生”在未来究竟应如何演变和发展?这或许值得当代国人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展开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。